组成的集合称为自然数集,记作N; 2、全体正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正整数集,记作N*,Z+或N+; 3、全体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整数集,记作Z;4、全体有理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有理数集,记作Q; 5、全体实数组成的集合称为实数集,记作R。
6、全体实数和虚数组成的复数的集合称为复数集,记作C。
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成的集体,这些对象称为该集合的元素,数集就是数的集合。
集合的范围比数集的范围大,数集只是集合中的一种而已,属于数集的一定属于集合,但属于集合的不一定是数集。
扩展资料: 集合的性质 1、确定性:每一个对象都能确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,没有确定性就不能成为集合,例如“个子高的同学”“很小的数”都不能构成集合。
这个性质主要用于判断一个集合是否能形成集合。
2、互异性: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。
如写成{3,2,2},等同于{2,3}。
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,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时,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。
3、无序性:{a,b,c}{c,b,a}是同一个集合。
4、纯粹性:所谓集合的纯粹性,如集合A={x|x<5},集合A 中所有的元素都要符合x<5,这 5、完备性:仍用上面的例子,所有符合x<2的数都在集合A中,这就是集合完备性。
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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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合的确定性、互异性、无序性